2023張家港市給排水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張家港市給排水有限公司是一家全資國有企業(yè),現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1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簡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張家港市戶籍(或在張家港有住房),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3月10日至2005年3月17日期間出生)。
4.“專業(yè)”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生;
(2)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4)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6)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以及其他不宜從事相關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時間
1.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有意者請于2023年3月17日16:00前將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及相關材料電子版打包(文件名統一為“崗位代碼+姓名+電話”)發(fā)送到郵箱924133424 qq.com,超出規(guī)定時間不接受報名。報名填報人員的報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報名登記表要求真實、準確、完整,隨附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提供學信網認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工作經歷證明、相關職業(yè)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掃描件及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等。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在校期間成績績點、校園任職情況、實習經驗等。
2.海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明。
3.對工作經歷的要求按照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及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2023年3月10日。
4.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并與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否則不予錄用。
5.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公司負責對所有報名者的資料保密。
6.經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二)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綜合能力素質測評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綜合能力素質測評。評價依據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綜合打分。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按照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不足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公布。經查詢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本人攜帶材料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程序: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有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3.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綜評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
(2)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總成績計算。按照綜合能力素質測評50%,面試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成績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處理。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者,取綜合能力素質測評高者;再相同者則組織加試)。
4.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綜合能力素質測評、面試環(huán)節(jié)均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組織實施。
(三)體檢與考察(政審):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逾期未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待錄用后憑發(fā)票向單位報銷。
根據崗位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四、公示與錄用
1.經考試、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2.報考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錄用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其他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或簽約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2個月(包含培訓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五、咨詢說明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12-35003842(徐女士)。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本公告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和張家港市給排水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張家港市給排水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