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和地點
2023年4月20日后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
面試于2023年4月22日開始。報考自治區(qū)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公安系統(tǒng)、檢察院系統(tǒng)、法院系統(tǒng)、監(jiān)獄系統(tǒng)、戒毒系統(tǒng)(區(qū)直)職位的,面試統(tǒng)一在呼和浩特市進行;報考其他職位的,面試在各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需要攜帶的材料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
2.《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要求
1.考生在抽簽環(huán)節(jié)前須將攜帶的所有通訊工具和電子產品(設備)關閉并主動上交工作人員保存(完成面試后在指定地點領取),否則按違規(guī)違紀處理,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
2.考生參加面試時,不得身著帶有特殊職業(yè)標志的制式服裝,通常以正裝為主或上身著白色等淺色襯衫,下身著深色褲子(裙子),不得有特殊標記、裝飾。面試抽簽順序號是考生在面試過程中的身份標識,嚴禁考生交換順序號。進入考場至面試結束離開考場均不得說出自己的姓名、畢業(yè)院校、身份、經歷等個人信息,否則按違規(guī)違紀論處,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
3.尚未面試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應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不得隨意進出候考室,特殊情況需經工作人員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內嚴禁吸煙,不得與外界聯系。
4.考生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得混用,對不按規(guī)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考生面試結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面試結束的考生必須從出口處立即離開面試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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