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
(一)時間和地點
2023年3月30日開始,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資格復審通知書》。
(二)需要攜帶的材料
1.《資格復審通知書》(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張紙上);
2.《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3.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限制戶籍(或生源地)職位且戶口保留在區(qū)外的高校畢業(yè)生(含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戶籍注銷頁及復印件或原盟市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加蓋檔案管理專用章的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
5.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招考職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須提供本人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忌诓煌瑔挝还ぷ?服務)的時間可累計計算。
8.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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