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務員考試通常每年舉行1-2次。省公務員考試是各省級行政區(qū)根據(jù)本地區(qū)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需要,自主組織的公務員錄用考試。大多數(shù)省份的省公務員考試一般在每年的2月至4月之間舉行。不過,具體情況可能會因年份和省份而有所不同。例如,有些省份可能會根據(jù)實際需要調整考試時間,甚至一年中可能會舉行2次考試。例如四川和重慶!
一、一年一次的省份(部分參考):
廣東省通常在每年4月左右進行考試。
江蘇省一般在每年3月左右舉行考試。
浙江省的考試時間通常安排在每年的4到5月份。
青海省的省考時間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左右。
河北省的考試時間通常在每年的5月份左右。
甘肅省則一般在每年9月份左右進行考試。
新疆建設兵團的考試時間通常在每年的6月份左右。
二、一年兩次的省份:
四川省每年上半年3月份左右以及下半年11月份左右各有一次考試。
重慶市與福建省一般來說每年會舉行兩次考試,分別在上下半年。
三、省考考試科目
1.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這是公共科目筆試的第一部分,通常包含客觀性試題。這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推理、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基本能力。
2.申論:
作為公共科目筆試的第二部分,申論是主觀性試題。申論考試要求考生能夠進行材料的概括歸納、綜合分析、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案以及應用文寫作等。
3.專業(yè)科目筆試:
對于某些特定職位,如審計機關專業(yè)職位和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還會加考相關的專業(yè)科目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