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公示期一般為7—15天。大多數情況下,崗位調整和分配,在招考的時候并沒有做好,所以公示后,得看人事部門和需要進人的處事的工作效率了。快的話1個月就會通知上班,慢的話半年甚至一年。
1.錄用人員名單由各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部門歸口上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在省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進行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監(jiān)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用人部門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綜合評定報考者的考試與考核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政府人事部門根據用人部門報來的擬錄取人員名單,辦理錄用手續(xù)。公務員入職手續(xù)流程:
(1)政府人事部門在錄取人員名單上填寫人事部門意見。
(2)向用人部門發(fā)出錄用通知書。
(3)用人部門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向被錄取者的所在單位和被錄取者發(fā)出通知,由所在單位協(xié)助辦理有關手續(xù)。被錄用者持錄用通知書及有關證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部門報到。報到限期一個月,逾期者取消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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