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開考比例職位人員的改報。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2:1,對未達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縮減遴選計劃,其中,對只有1名遴選計劃的職位或縮減后仍達不到2:1的職位予以取消,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
若出現未達開考比例的職位,在省政府門戶網、陜西黨建網上公告取消的職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組織實施一次改報。報考已取消職位并已繳費確認的報考者,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但不得改報達不到開考比例已縮減計劃的職位。改報只組織實施一次。改報由被取消職位的遴選機關電話告知報考者,改報人員確定新的報考職位,并與擬改報部門電話聯系資格審查事宜,并確認是否通過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