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選調生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xié)調、人際交往能力等,滿分100分。
根據考生填報第一志愿,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崗位選調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錄用計劃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將從第二志愿報考該崗位且第一志愿未進入面試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調劑補充。調劑補充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錄名額。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不能形成競爭的(即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未超過1:1的),組織現有的應試者面試,應試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場所有應試者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省直崗位的面試在鄭州進行,省轄市市直崗位的面試由各省轄市分別組織。參加人員名單及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