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里是上岸鴨公考小編,2023四川省綿陽市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186名)已經發(fā)布,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如下。
中共綿陽市委組織部關于綿陽市202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公務員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18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c.gov.cn/及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www.myrsks.com.cn/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當按期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為“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除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外,以下三類人員也可報考:一是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三是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間出生),對于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經歷。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yè);
7.除本公告已明確的時間外,報考者其他報名資格條件取得時間,均截止于2023年1月4日(報名第一日);
8.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現(xiàn)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構成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具體招錄單位、名額、招考職位要求的對象、范圍、條件等信息詳見附件:《綿陽市202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考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xiàn)場報名。網絡報名時間為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及問題解釋工作由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職位選擇。報考者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職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者應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招錄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2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請于2023年1月4日至11日上午8: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確認繳費
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請于2023年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2〕539號),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申請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23年1月4日至1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綿陽市人事考試中心(綿陽市涪城區(qū)南河路26號)現(xiàn)場辦理減免筆試報考費用的手續(xù)。報考者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不方便到現(xiàn)場辦理的報考者,須撥打聯(lián)系電話(0816-2264825)確認后,通過傳真或郵箱傳送減免報考費用所需材料,經審核無誤后辦理減免手續(xù)。下列報考者可申請辦理減免考務費用: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考生提交減免所需材料務必真實有效,對于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認定為不誠信行為。
(三)職位調整
報考職位的確認繳費人數(shù)與招錄名額之比達到5:1方可開考,川人社發(fā)〔2015〕28號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qū)(北川羌族自治縣、平武縣)的部分職位可放寬到3:1(各職位具體開考比例見《職位表》)。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中共綿陽市委組織部根據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及時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告。對報考取消職位的報考者,予以退費或征得報考者同意后將其調整到本市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照片質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者,請于2023年2月21日至2月25日14:30前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首頁“人事考試”專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