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關要求
1.資格復審對象須按規(guī)定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名信息表》、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包括職位要求的其他報考資格條件證書(證明)和個人近兩年工作總結(2000字以內,單位審核蓋章)等材料。資格復審對象須關注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及時閱讀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換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擔。
2.各遴選單位要主動通知資格復審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對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向遴選單位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遴選單位應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做好相關信息記錄備查。
3.各遴選單位須按照《遴選公告》規(guī)定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資格復審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資格復審時間內將所需資料傳至指定郵箱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shù)在遞補復審時間內按順序依次遞補。遴選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lián)系到遞補復審對象的,視為該遞補復審對象自動放棄。如因遴選單位審核不嚴導致報考人員不符合條件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無效并追究相關審核人員的責任。各遴選單位須在10月19日前將資格復審結果報省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
4.貴州省2021年省直機關面向全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面試工作擬于2021年10月底進行,請進入面試的人員及時關注面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