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大家備考,上岸鴨公考特意整理了一下近期大家所提出的一些問題,比如說“云南省公務員如何對體檢提出復檢?”等等,今天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一、復檢方法
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會盡快安排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決定是否進行復檢。
注意: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并且《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二、公務員體檢項目
1.體格檢查:包括身高、體重、血壓、心率、肺部聽診等。
2.五官檢查:包括視力、聽力、口腔、鼻咽喉等。
3.心電圖檢查:對心臟功能進行評估。
4.胸部X線檢查:對肺部疾病進行篩查。
5.血常規(guī)檢查:包括白細胞計數(shù)、紅細胞計數(shù)、血小板計數(shù)等。
6.尿常規(guī)檢查:對腎臟和泌尿系統(tǒng)進行評估。
7.肝功能檢查:包括血清谷丙轉氨酶(ALT)、血清谷草轉氨酶(AST)等。
8.腎功能檢查:包括血清肌酐、尿素氮等。
9.血脂檢查:包括總膽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等。
10.血糖檢查:對糖尿病進行篩查。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招聘單位的具體體檢項目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以招聘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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