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考試中可以復用的筆試科目只有小學和中學的科目一、科目二,也就是《綜合素質》和《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只要成績還沒過期,就可以用來報名面試。
但大家要注意,科目一和科目二又分為音體美專用和非音體美專用。以小學為例,普通學科的科目一編號為201,音體美專用的編號則為201A。
它們的試題是相同的,所以考試難度并無分別。但201可以代替201A使用,201A不可以代替201使用。
教資筆試科目一和科目二的成績不僅可以用來多次報考同一學段的不同學科,甚至還可以用來跨學段,不過跨學段僅限初中、高中、高職之間互跨,因為他們同屬于高中,只要你考過了中學學段的科目一科目二,你就可以考初高中及高職的任一學段的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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