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務員考試每年有兩次考試,一次是山西省單獨組織的省公務員考試,一次是國家每年一次的國家公務員考試。
省考一年組織一次,一般在上半年三月中旬左右出公告,4月下旬考試。除此之外,還有一次下半年的國家公務員考試,國考與省考不同,一般在10月中旬發(fā)布公告,11月下旬考試。
公務員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提供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其中,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以及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等社會在職人員,須所在單位出具錄用審批表或報到通知書以及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山西公務員筆試的考試科目:
1、《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題,涉及的內容很多,包括政治、人文、數學、管理、科技等,主要的題型有:常識判斷、資料分析、數量關系、語言理解等。
2、《申論》。申論科目為主觀題的考察方式,涉及的題型一般有5大類,即歸納概括題、對策建議題、綜合分析題、應用文和大作文,旨在考察考生的三大能力,即閱讀理解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
3、《專業(yè)科目》。部分崗位會增加專業(yè)科目的考試,考試的內容根據相應的崗位來定,主要是相關的專業(yè)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