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務員考試政審考核的對象是經(jīng)考試、體檢合格的人員,考核的內容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現(xiàn)、工作作風、職業(yè)道德和品德修養(yǎng);
能:主要指從事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應用能力;
勤:主要是事業(yè)心、工作態(tài)度和勤奮精神;
績:主要是工作實績,包括完成工作的數(shù)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考核的重點:被考核人的工作實績和與擬補充職位相關的實踐經(jīng)驗。
考核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政審通常由用人單位人事部門的官員,親自到考生原所在單位或檔案管理單位進行考察或直接調閱檔案。一般來說,公務員招考的政審包括以下幾個步驟和方法:
1.考生填寫《考生情況登記表》
確定自己進入了考察,考生要向招考單位提交網(wǎng)上下載的《考生情況登記表》,表格中,需要如實填寫本人思想政治、學習、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況,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方面的內容,便于政審人員考察了解。
2.考察小組對考生進行組織考察
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地方有關政府的人事、組織部門,派兩人以上的一個考察小組,到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召集同事(同學),領導(老師)等有關人員,以及考生本人,進行座談或個別面談的方式。通過與人交談,來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現(xiàn)實情況,并聽取大家對考核對象的意見。
3.審核考察結果和寫出考察報告
考察結束后,考核小組會根據(jù)考察情況,按照考核標準進行測評,并寫出考察報告,提出考察結果意見。最后由考核工作班子審核,再集體研究后確定考核結果,并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決定是否錄用。公務員招考的考察和政審期一般為60天,自公布考察和政審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