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定向選調生報考條件有哪些?
招錄資格條件,以2021年寧夏定向選調生招錄公告為例,具體招錄報考條件如下: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jīng)歷的年齡可順延;
3.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tài)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
5.學習成績優(yōu)良,須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畢業(yè)并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時間放寬到2021年12月31日;
6.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備招錄單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違紀違法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5.被開除公職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8.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9.現(xiàn)役軍人;
10.有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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