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留學回國人員報考國家公務員,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每年公務員考試報名前會出相應的報考簡章,里面會有職位表。每個職位都有相應的學歷和專業(yè)的限制。只要符合職位的要求,就可以報考該職位。
公務員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