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材料
報考省法院、省檢察院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省法院、省檢察院負責;報考市(州)、縣(市、區(qū))法院和檢察院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市(州)相關部門負責。
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按照3:1的面試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報考者應攜帶《報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明確招收范圍的職位)、工作經歷證明(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和招錄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書、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參加2023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報考者,在資格審查時暫未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可先提供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并承諾后參加資格審查。其中:

1.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2.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3.國家有其他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報考有民族語言要求職位的人員,在筆試結束后,由相關市(州)組織民族語言測試,測試合格者方能參加資格審查。民族語言測試具體事項由相關市(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