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1.筆試
(1)筆試形式:采取閉卷方式。
(2)筆試內容:專業(yè)知識兼公共基礎知識。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3)筆試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擬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在三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網(wǎng)站公示。
2.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列入擬入圍面試人選。擬入圍面試人員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若末位出現(xiàn)同分數(shù)者,一并進入擬入圍面試人員。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擬入圍面試人員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屆時另行通知。
(2)擬入圍面試人員須攜帶報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材料:
①《三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2023年公開招聘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②準考證。
③身份證。
④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報考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⑥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在報考時須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定向委培生應聘時需提供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在編人員應聘時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其中在編教師應聘需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⑦報考“專技崗十級”崗位的人員如已獲得博士學位的須提供擔任中級工程師的聘書、勞動合同、社保養(yǎng)老繳費明細、中級工程師職稱證書(給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橋梁與交通工程、建筑工程)、黨員身份證明(加蓋基層黨委公章)。
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的須提供擔任助理工程師的聘書、從事本專業(yè)2年及以上的工作證明(附件5)、勞動合同、社保養(yǎng)老繳費明細、中級工程師職稱證書(給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橋梁與交通工程、建筑工程)、黨員身份證明(加蓋基層黨委公章)。
大學本科畢業(yè)的須提供擔任助理工程師的聘書、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4年及以上的工作證明(附件5)、勞動合同、社保養(yǎng)老繳費明細、中級工程師職稱證書(給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橋梁與交通工程、建筑工程)、黨員身份證明(加蓋基層黨委公章)。
⑧報考“專技崗十二級”崗位的人員須提供2年及以上市政工程類工作證明(附件5)、勞動合同、社保養(yǎng)老繳費明細、助理工程師職稱證書(給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橋梁與交通工程)。
⑨承諾書(附件4)。
⑩崗位所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確定為入圍面試人選??忌栽阜艞壻Y格復審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報考材料或報考材料信息不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生參加面試資格,因而產生的空額,從報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書面遞交放棄《聲明書》,遞補考生名單于面試前3天向社會公布。
通過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在三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網(wǎng)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