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核安排在2023年6月14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進行。資格審核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各招聘單位具體資格審核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見附件2。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對入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廣東省事業(yè)單位2023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
(一)入圍資格審核人員。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5的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未達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為入圍資格審核人員,入圍資格審核欄中標“*”號的為入圍資格審核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審核時間、地點。資格審核安排在2023年6月14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進行。資格審核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各招聘單位具體資格審核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見附件2。
(三)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忌韪鶕?jù)招聘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報名表;2.居民身份證;3.學歷學位證書;4.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證明材料和佐證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2023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公告》(附件3)及《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4)、《報考指南》(附件5)的要求提供,各項證件、證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1份,審核后,資格審核受理單位留存復印件,退回原件。
(四)審核要求。入圍資格審核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帶齊相關(guān)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不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jié)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入圍面試人員出現(xiàn)空缺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遞補時間為2023年6月18日-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