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海南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需考生確認信息無誤并簽名)、準考證;
2.身份證;
3.職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畢業(yè)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帶二維碼和照片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需出具學校的證明);
4.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證明落款時間在報名時間截止前;
5.留學回國和在港澳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除提供公告和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6.報考職位要求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需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7.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四項目人員和在軍隊服役滿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戶籍或入伍地為海南省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招考職位要求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尚未下發(fā)的,以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作為憑據;
9.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