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用公文分類:請示、報告、通知、通報、函、紀要。
二、公文行文規(guī)范:
(一)標題:公文的標題由發(fā)文單位、公文主要內容、文種三個要素組成。例:XXXX部門關于XXXX的請示。
(二)主送單位的填寫:
上行文:報告、請示都屬于上行文,主送單位填寫對應的需要報告或請示的單位名稱或部門名稱,注意需要填寫全稱或規(guī)范化簡稱,請示只能主送一個單位。
平行文:函屬于平行文,可以多頭主送。
下行文:通知、通報等,主送單位按先外后內、先高級別后低級別的順序填寫,不同系統(tǒng)間單位用逗號隔開,同一系統(tǒng)不同部門間用頓號隔開。
(三)抄送單位的填寫:填寫需要閱知的單位或者部門即可,注意報告和請示一般不需要抄送下級單位。
(四)正文:采用仿宋三號字體,行間距28磅,字體一般為黑色,段落首行縮兩個字符。表格圖形等盡量放到附件中。正文中如果需要層次,層次序號寫法為: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結束語另起一行,結束時標點符號應為句號。落款時間應為阿拉伯數(shù)字,例:2021年11月3日。
(五)附件:若正文中提到需上報附件,則需上載正確的附件,不能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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