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的經歷。如果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就是在以上部門工作兩年以上。
一、什么是公務員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公務員基層工作經驗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此基層工作經驗為兩年即可。
二、注意事項: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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