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定分配名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在福建人才聯合網(網址:www.fjrclh.com)發(fā)布選調公告。符合條件的畢業(yè)生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登錄福建人才聯合網“福建省選調生報名系統”,憑本人身份證號注冊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福建省選調生申請表》,并在相應位置上傳1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三)統一組織考試。在福州大學(旗山校區(qū))進行選調生資格考試。本科生、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博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申論》。
(四)確定考察人選。省委組織部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根據選調生類別、報考地區(qū)以及資格考試成績等情況,確定考察人選最低合格分數線,考察人選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確定,在福建人才聯合網公布。其中,本科、碩士選調生考察人選名單按報考地區(qū)選調計劃數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博士研究生考試成績合格的,由省委組織部按考生所報志愿、綜合素質和專業(yè)特長向省直有關單位和各設區(qū)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推薦,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擇優(yōu)確定初步考察人選名單。
(五)組織考察。省委組織部協調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qū)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組織人事部門組成考察組,到高校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六)組織體檢。省委組織部會同省法院、省檢察院統一組織考察人選,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考生須準備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體檢表用),體檢費由參檢人繳交。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七)確定擬錄用人選。省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考察人選資格考試成績、考察、體檢、資格審查等情況,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
(八)公示。省委組織部委托相關高校對擬錄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接受監(jiān)督。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適宜選調的,予以取消選調資格。
(九)決定錄用。由省委組織部根據公示等情況研究確定選調生錄用名單,并通知各高校和地方單位黨委組織人事部門,由有關高校會同省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辦理選調相關手續(xù)。選調生名單確定后,被錄用人員須服從組織安排,未經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同意不得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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