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戶籍在西藏自治區(qū)的人員;持有西藏自治區(qū)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在西藏自治區(qū)學習、工作、生活的港澳臺居民;駐西藏自治區(qū)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西藏自治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年級學生(含專升本)、畢業(yè)年度的??粕⒃谧x研究生;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
“兩個維護”,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政治立場堅定,自覺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分裂;
(四)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五)身心健康,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其中,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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