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機關(含浙江警察學院、浙江警官職業(yè)學院)實行差額考察,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市級以下招錄機關和省屬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實行等額考察??疾旃ぷ魍怀稣螛藴?,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
招錄機關將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對考察人選進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