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
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后報泉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不進行面試),考試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即為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將不予確定為資格復審、體檢、考察、聘用對象。
(一)筆試
4月18日全省統(tǒng)一筆試,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yè)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采取“委托考試”形式,報考人員僅參加“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即為筆試原始成績。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原始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于5月19日前公布。
(二)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其中,小學語文教師和小學數學教師崗位空缺的不再分成四個招聘崗位,面向該學科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補充招聘),南安市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tǒng)一筆試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但未被聘用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可報考1個崗位。按照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人選,開展資格復審、體檢、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六、資格復審、體檢與考察
(一)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的確定。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線上的報考人員中,從考試綜合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資格復審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剩瑳Q定資格復審對象。
2.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在職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應向招聘單位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3.經資格復審不具備報考條件者取消體檢資格或棄權的,按考試綜合成績達合格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4.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中“招考招聘”欄發(fā)布。
(二)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y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xù)。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考察
用人單位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計生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疾彀ê藢崍罂既藛T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疾觳缓细裾卟挥杵赣?。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中“招考招聘”欄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先由第一輪招聘的報考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任教學校(其中崗位代碼02、03、04、05的小學語文教師和崗位代碼06、07、08、09的小學數學教師擬聘用人員按學科合并選崗),再由補充招聘的報考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任教學校。若同一崗位擬聘用人員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若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仍相同,則由南安市教育局加試一場筆試,加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經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任教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泉州市教育局網站、泉州市人社局網站和“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后續(xù)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發(fā)布,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網址: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
(二)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線上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小學語文和小學數學崗位第一輪招聘分別按四個招聘崗位的空缺人數依次等額遞補)。報考人員在公示與聘用環(huán)節(jié)及以后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三)新任教師職稱評聘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
(六)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次考試回避規(guī)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南安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教育局、市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86367869、86385345。
(七)未盡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86367819(工作日上班時間)。
附件:
4.2021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加分文件依據及有關表格
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15日
原標題:2021年泉州南安市公辦學校招聘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hiyebian.net/xinxi/368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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