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淄博市各級機關招錄
公務員報名階段由于繳費確認人數(shù)各個崗位達不到相關規(guī)定,所以擬取消部分職位招錄計劃。按照《2024年度淄博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實際報名繳費情況,取消錄用計劃的崗位如下:
1.博山區(qū)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職位A,計劃招錄2人,報名繳費1人,取消錄用計劃。
2.博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B,計劃招錄1人,報名繳費0人,取消錄用計劃。
3.桓臺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A,計劃招錄1人,報名繳費2人,取消錄用計劃。
4.淄博市公安局張南分局法制職位,計劃招錄1人,報名繳費2人,取消錄用計劃。
5.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網(wǎng)絡安全管理職位,計劃招錄1人,報名繳費0人,取消錄用計劃。
6.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法制職位,計劃招錄1人,報名繳費1人,取消錄用計劃。
7.高青縣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職位A,計劃招錄4人,報名繳費9人,核減1個錄用計劃。
8.沂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A屬于我省重點扶持區(qū)域的職位,計劃招錄1人,報名繳費2人,降低開考比例至2:1。
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改報淄博市各級機關其他職位。改報職位只進行一次。請相關人員盡快聯(lián)系原報考單位,于11月18日16時前履行改報程序。
以上就是關于2024年度淄博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報名階段取消核減錄用計劃及降低開考比例計劃的內容,總之報考人員要提前了解清楚,確保能夠成功報名。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歡迎關注上岸鴨公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