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四川成都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條件包含多項內容要求。聘任制公務員是指行政機關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行政編制(含政法專項編制和行政執(zhí)法專項編制)限額內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職、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那么23年四川成都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條件是什么?什么情況下不能報名?下面是詳細介紹。更多精彩內容就在上岸鴨公考。
一、23年四川成都市聘任制公務員應聘資格條件
1、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年滿十八周歲;
4、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8、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招聘職位的學歷、專業(yè)、資歷、年齡等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成都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職位表》。年齡、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報名開始當月(35周歲以下按1987年4月〈含〉以后出生把握,以此類推)。對專業(yè)存在爭議的情形,由成都市委組織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認定,并以認定結果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違法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紀律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7、我省在職(含試用期內)的聘任制公務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擔任公務員情形的。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聘任機關公務員有任職回避情形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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