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內蒙古公務員考試公告于2021年3月2日發(fā)布,有些同學不太了解基層工作經歷具體指的是什么,上岸鴨公考給大家整理好了本次內蒙古公務員考試公告中基層工作經歷的具體內容,感興趣的話就來看看吧。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旗縣(市、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各類企事業(yè)單位(不含參公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全日制教育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按照人社部《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等文件執(zhí)行。
本文摘自《2021內蒙古公務員考試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impta.com/dangzhengqungwy/20213219315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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