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考試的考生需要知道的是,考生完成教師資格筆試和面試之后,且兩門考試均合格之后,就可以獲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有些小伙伴可能還不太了解,教師資格合格證明和證書是一樣的嗎?接下來和上岸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教師資格證書是不一樣的,考生通過了教師資格筆試和面試之后,會獲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證明,之后還需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認定通過之后才能獲得真正的教師資格證。
考生的筆試和面試都完成且合格之后獲得的教師資格考試的合格證明有效期是3年,在有效期內考生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并完成認定,逾期沒有認定則要重新參加考試。教師資格證認定一般一年有兩次機會,春季一次、秋季一次,具體的認定時間要以官方通知為準。
考生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進行認定,認定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
3.體檢合格證明;
4.普通話等級證書;
5.個人承諾書;
6.一寸證件照;
7.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
9.其他要求的材料。
所以教師資格合格證明和證書是不一樣的,大家千萬不要拿到合格證明之后就覺得“萬事大吉”了,一定要及時申請認定哦。更多的教師資格內容可以關注上岸鴨公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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