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的政策法規(guī)依據是什么?
答:主要依據有:
《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第二十條“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第五條“公務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1)夫妻關系;(2)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本規(guī)定所列親屬關系,包括法律規(guī)定的擬制血親關系。
本規(guī)定所稱直接隸屬,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同一領導人員,包括同一級領導班子成員;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上一級正副職與下一級正副職之間的領導關系。”
《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有第五條所列親屬關系的,不得以錄用、調任、聘任、轉任等方式到其中一方擔任領導成員的機關工作。”
2.職位要求的“學歷(位)”和“專業(yè)”是否要統(tǒng)一?
答:職位要求的“學歷(位)”和“專業(yè)”必須統(tǒng)一。例:某職位要求的是會計學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位),則考生報名必須有會計學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的學位;且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唯一指定的高等教育學歷查詢網站,以下簡稱學信網)進行核驗。
3.能否以第二(雙)學位的專業(yè)、輔修專業(yè)進行報考?
答:如考生的第二(雙)學位、輔修專業(yè)可在教育部指定的學歷、學位查詢網站上查詢認證,考生可以以第二(雙)學位的專業(yè)、輔修專業(yè)報考。
4.持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是否可以報考?
答: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未經認證的,視為無相應學歷學位。
2022年畢業(yè)的,應在7月15日前提供經教育部認證的學歷學位,可按應屆畢業(yè)生對待。
5.畢業(yè)證或學位證丟失了怎么辦?
答:報考人員可憑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證明書》和《學位證明書》報考。《畢業(yè)證明書》和《學位證明書》與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6.如何確定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yè)要求?
答:請參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2年版)及其說明。
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僅適用于指導我區(qū)面向社會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招考職位計劃表中的專業(yè)要求,由招錄機關(單位)設置并負責解釋。
具體的報考指南說明請各位考生參考<<<2022年廣西公務員筆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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