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務員考試上岸后還能考嗎?已經(jīng)考上公務員的考生相當于在職的編制公務員,按照規(guī)定在職的公務員是不能報考后面的公務員考試的。上岸鴨小編再次提醒,已經(jīng)正式考上了公務員的,是不能再繼續(xù)參加其他崗位的公務員考試的。
都有一個實習期對于剛開始的已經(jīng)上岸了的公務員來說不管是公務員實習期內(nèi),還是已經(jīng)實習期滿,都是算是在職的編制公務員只要是成為了正式的公務員。只能通過遴選和晉升、調(diào)動及公選等方式對像想要轉到異地任職基層的公務員,改變工作環(huán)境地點。
如果想要辭職或者另考,實在是因為目前本崗位的工作環(huán)境不滿意那也基本上也是行不通的。一般有五年的服務期限對于初入職的公務員,不管是想辭職,或者還是被辭退,如果服務期未滿的話都是不能再次參加公務員考試的。即使去報考,如果原來的單位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就算進了面試,那政審環(huán)節(jié)是過不去的。
在職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只有在工作滿兩年之后,征得工作單位的同意后,才能落實通過公務員考試的想法去改變自己的職業(yè)和崗位地區(qū)。重新參加公務員省考或者國考是唯一改變命運的途徑。
再次考公的風險還是很大的,所以在報考之前把利害關系梳理清楚。實在是呆不下去了要么跳出體制,要么通過遴選和晉升、調(diào)動及公選等方式改變。想要獲取更多的浙江公務員考試信息,歡迎大家關注上岸鴨公考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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