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說,參加安徽公務員考試的考生一般會更關注筆試、面試、錄用等信息,對資格復審等看似不太重要的環(huán)節(jié)不甚關注。但上岸鴨公考小編提醒大家,資格復審也是考試錄用的重要一環(huán),考生需要及時提交各項材料完成審查,具體流程請看如下內容:
資格復審時,報考者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資格復審時,報考者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筆試準考證(一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二份留存)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兩份留存,請自行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端口打?。┑炔牧?。
2022年畢業(y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證明內容應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畢業(yè)院校、系、專業(yè)、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個人學業(yè)完成情況、是否能按期畢業(yè)等事項)。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應于資格復審時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022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需蓋章),并經所在院校同意(需蓋章)的證明材料原件。
(2)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以下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簡稱“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復印件;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復印件。
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及退役大學生士兵應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件或縣級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或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須注明應征個人基本情況、入伍地、入伍時間等)。
》》上岸鴨公考1V1公考規(guī)劃,提供筆試考點/難點/易錯點分析《《
如安徽籍考生參加外省服務項目的,須提供高(中)考錄取時為安徽戶籍或招錄公告發(fā)布前戶籍已遷入安徽省內的證明材料。
2022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
艱苦邊遠地區(qū)(望江縣、潛山市、太湖縣、宿松縣、岳西縣)縣鄉(xiāng)事業(yè)編制人員報考本縣“服務基層項目”職位,提供所在單位工作滿3年(截止2022年7月)的證明。
(3)報考定向招錄“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報考者以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或2020年、2021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畢業(yè)生身份報考“應屆畢業(yè)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高校畢業(yè)生報到證或派遣證(其中,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或鑒定表等;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等。報考定向招錄“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報考者須提供檔案存放(托管)單位出具的保管(托管)情況說明,本人須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并簽訂在擇業(yè)期(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者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留存)。其中,已通過相關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證書,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5)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材料。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6)原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以離職人員身份報考的,辭職或取消錄用人員需提供同意辭職批復或取消錄用決定等相關材料;被辭退人員須提供截至報名時被辭退滿5年相關證明材料。
(7)艱苦邊遠鄉(xiāng)鎮(zhèn)面向本市、本縣戶籍人員招考的職位,考生須提供高(中)考錄取時為本市、本縣戶籍或招錄公告發(fā)布前戶籍已遷入本市、本縣的戶籍材料(身份證、戶口簿等)。
(7)報考人武專干職位,退役軍人須提供入伍通知書原件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需主管部門簽章)、退役證件或縣級以上民政、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須注明應征個人基本情況、入伍地、入伍時間等)
(8)委托他人辦理的,除規(guī)定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所有證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時均須提供復印件。